1、开始领取时间:2013年11月28日上午10点
2、使用时间:2013年12月12日0:00 – 2013年12月12日23:59:59,过期作废;
3、在双12主/分会场、收藏夹、购物车、我的1212及每个店铺的1212活动页等场景均有机会领取
4、1个淘宝用户在1家淘宝店铺最多领取1个店铺红包,每天在不同店铺最多领10个,所领取的店铺红包,可以到“我的1212”查看
6、店铺红包一经领取后,不可删除,不可提现,不得转赠。
7、店铺红包仅限在其发行店铺使用,且对全店商品通用,要求订单价格至少高于该红包面额0.01元(不包含邮费)。
8、店铺红包可与打折促销、淘金币,集分宝,支付宝红包同时使用,不可与商品优惠券、店铺优惠券同时使用。
9、若使用店铺红包的订单被发起退款,店铺红包在交易成功前可退,在交易成功后不可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