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于2017年7月3日首次生效,于2019年12月26日修订。
【适用范围】
本规范仅适用于买家通过线上“已买到的宝贝--换货--七天无理由换货”发起的“换货”申请。
【申请时间】
买家在签收商品之日起七天内且交易状态为“等待买家确认收货”。
七天:是指自买家签收商品的次日零时开始起算,满168小时为七天,买家签收时间以物流签收时间为准。
【申请路径】
已买到的宝贝--点击“换货”--选择“七天无理由换货”。
【换货条件】
买家申请换货应当符合下述情形,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1、被换及所换商品均非定制商品,且被换商品应当完好,商品完好标准详见点此查看。
2、所换商品系在售状态,且申请换货的数量需小于或等于所换商品在售库存,以商家或系统超时响应换货申请时为准。商家或系统超时响应换货申请时,所换商品正在参加聚划算、淘抢购、天天特价等活动的商品不支持换货,无法确认同意换货申请。
3、仅限同款商品更换尺码和(或)颜色,同时申请换货时所换商品的售价和被换商品的售价相一致。
【换货流程超时说明】
根据《天猫交易时效规定》中的规则处理。
【运费说明】
如商品不提供包邮服务,寄回被换商品的运费及重新寄送所换商品的运费需买家承担。
【其他说明】
1. 商家确实应该承担七天无理由换货售后保障责任但商家拒绝承担的,天猫将依据《天猫规则》违背承诺处理。
2. 涉及七天无理由换货争议处理情形的,依照《 淘宝争议处理规则》处理。
3. 买家收到的换货后的商品及换货申请撤销选择退款的场景下都仍可享受七天无理由退货。
4. 本规范只适用于买家在线上发起“七天无理由换货”申请的情形。